×

登录

          
          
          

纽约黑帮(Gangs of New York)

Synopsis

也对,这样又爱又恨,本来就是看斯科西斯的影片应有的感觉吧。


淘片时,见到了新出的导演系列,但是只有两张,马丁·斯科西斯和斯皮尔伯格,问店主是否有其他导演的,回答暂时没有,因此觉得奇怪:拼艺术也好拼票房也好,单独出了这两位,实在是奇怪。直到回家的路上,才想通:也许单论票房斯皮尔伯格要更出色些,但要加上艺术评价等因素,在仍在世并且担任导演职位的美国导演中,这两位确实算是并列的杰出人物了。
关于《纽约黑帮》的种种新闻内幕,大概也足够能拍一部电影了。从预定的2001年底发行,直到2002年的终于出现,这部凝结了导演25年梦想、耗资一亿,片长2小时44分钟,以史诗为目标影片,一直吸引着注意力。一方面因为从《出租车司机》(Taxi Driver)以来对斯科西斯的一向好感,另一方面,则是对97年“自动放逐”之后,丹尼尔·戴·刘易斯终于出山的第一部影片,充满期待。
以前曾说过,无论结果如何,对导演倾尽心力,实现梦想的行为,都值得敬仰;这是对李安的《卧虎藏龙》,以及Peter Jackson的《魔戒》,都充满尊敬的理由之一。从这个意义来说,因为迷上Joy Dick的原作,而一直梦想着将它搬上屏幕,并最后终于如愿的斯科西斯,自然也是在这一行列。
只可惜的是,就算加上这一感情因素,也无法真的将《纽约黑帮》放进“史诗”这一类别:2小时44分钟的影片,本来就很尴尬,对现在这样弱化了时代背景的片子来说(无论是1843年的“死兔党”与“本地党”的争端,还是1860年的征兵暴乱),只凭Amsterdam(迪卡普里奥的角色)的复仇,还有穿插在其中的他与Jenny的相遇相恋,无法撑起这样的长度;而若真要达到导演所需要的时代厚重感,影片又起码短了半个钟头。导演斯科西斯尽管将全剧组带进了工作室,并以传统的布景方式,而非流行的电脑技术重构了一个半世纪前的纽约,然而在力求细节上的真实上,有时还会有所失误:我们最初见到Amsterdam的时候,他穿的衣服从前面看褴褛不堪,从后面看却整齐暂新;角色的口音,尤其是Amstedam的爱尔兰口音,又是时有时无……“距离伟大一步之遥”,也许毕竟用这句话来形容斯科西斯这部梦想之作了,虽然这一步,也许很小很小。
看第一遍的感觉是,演员的表演都相当出彩。尽管出场时间极短,Liam Neeson却将代表爱尔兰移民利益的Priest Vallon,Amsterdam的父亲的正直、英勇,表现得十分到位;使得多年后他当时的对手,“屠夫”比尔在每年那日大肆庆祝,以纪念这位“所杀的人中唯一值得怀念的人”的行为显得真实可信;Jim Broadbent则相当到位的出演了Boss Tweed,这位象征着纽约的权利机构已被腐败的政客;以《外星人》(E.T.)而出名的Henry Thomas,则将最初为Amsterdam的好友,并帮他混入了屠夫比尔的本地党,后来却因嫉妒而将他的身世泄露出去的Johnny,诠释得十分到位;就连一向被当作花瓶的Cameron Diaz……虽然在本片中她的主要角色仍是花瓶,与迪卡普里奥的情戏又不出彩,但起码能看出她也是努力将Jenny这个漂亮的女贼角色很当做一回事地在出演的。
至于迪卡普里奥……叹息。让他担任旁白这不是他的错,爱尔兰口音时有时无也不能全算他的错,与Diaz不出火花也是没办法的事。公平地说,虽然比起《猫捉鼠》中的百变机灵、魅力四射大有不如,但影片中,尤其多数还是与刘易斯对手戏的情形下,他能将这个角色表演到这一步,已经相当不容易了。片中有一场戏是他与比尔的一个手下赤手空拳打斗,并赢得了进入比尔周围圈子的机会,在那一段里,连一直嘲笑这个小孩没法留出象样胡子的R,也不得不承认,他确实是将属于男人的好斗与勇气表现得很好了。至于后来被比尔在脸上烫的那块的神奇消失之类的……那是化妆师怕被骂,不是演员的错啦。(大笑)
只是,能看到所有这些人,是当刘易斯不在镜头中时。只要那位留着难看小胡子,一脸中年人的乖戾、暴躁、狡诈的表情的家伙出现在屏幕上,所有的其他一切就都隐去了。也许一部分理由是因为斯科西斯本来就是拍坏蛋远比拍英雄出色:细数他杰出的那些影片,从73年的《穷街陋巷》(Mean Streets ) ,76年的《出租车司机》(Taxi Driver),80年的《愤怒的公牛》(Raging Bull),90年的《好家伙)(Goodfellas)……每一部都是以游走在边缘的人物为主角;91年的《恐怖角》(Cape Fear),更是坏蛋比好人出色的典范。
另一个理由,就是刘易斯本人的出色了。其实满理解他宁可跑去给著名鞋匠当下手,过悠闲读书的生活的,因为做为方法派演员的杰出代表,刘易斯大概是演员中最入戏的人。(以至当年听说他娶了《熔炉》导演的女儿,甚至开笑话说“看看,果然是要认人家当老爸了吧”)也因此,无论是《我的左脚》中的残疾人,《因父之名》中为了冤死狱中的父亲而终于崛起的囚鸟;或《纯真年代》中温柔的贵族,都能表演得那样到位。
在一部以复仇为主线的故事里,最后却让观众同情起主角念念不忘的仇敌,一心巴望他能赢,这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也许可以这样解释,既然反正两个人都是混黑帮的,而迪卡普里奥的角色,也不过比刘易斯的好那么一点点,希望玩黑帮玩的更出色的那个人赢,似乎也符合游戏规则?更何况,看完披着美国国旗与Amsterdam谈天的那个场景后,对屠夫比尔居然有了一丝同情:他确实是个彻头彻底的坏蛋,冷酷无情,但他起码也遵守街头黑帮的规则,按照港片来说,所谓“道义”的那些东西。
相当巧合的是,最近在看的林达的美国三部曲也好,为了了解竞选过程而读的《美国的探索过程》也好,还有《野兽良民》(American History X)以及本部片子,都涉及到美国移民的问题。传言中也有说,除了导演与出品公司的“剪刀手”为了成品到底该如何剪而争议外,2001年此片未上映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911事件。尽管导致了最后场景的时代背景已相当淡化,然而,交300美圆就能代替兵役,而使富人能轻易避免战争,许多刚下船的爱尔兰移民却被立即从家庭中拉走,却也交代了很清楚了。斯科西斯毕竟是野心的,比起将林肯总统神话,他宁可选择让真实的残酷暴露在屏幕之上。也是从这个意义来说,“American is born on the street”的广告语才有了它的意义:美国之所以成为美国,不但是自上而下的民权宣言所决定的,而是来自全世界各地的移民,各自带入他们的文化、精神,经由辛苦劳动而创造的。这也是Amsterdam最后那段自白:“就算这城市一次次毁灭和重建,我仍愿为它献出生命”能看得人感动的原因——不过,这样一谈又涉及到了政治了,拉回拉回。
第二次看时开始注重细节,也才真正听见了配乐,埃尔默·伯恩斯坦及霍华德·肖的作曲果然相当精彩,许多细节处的气势恢弘,好比说一开始的械斗前,门一推开所展现的全景,以及之后将雪染成鲜红的大场面,都颇费苦心。只可惜的是,原本以为少了第一遍的急切心情,而能够细细品味每一分钟的梦想还是没有实现。就算再看一遍,也还是觉得这是一部混合着激情与平庸、史诗与破绽的奇特影片,有的地方让你不由反复倒片,重复品味,有的地方却又恨不得快进过去……也对,这样又爱又恨,本来就是看斯科西斯的影片应有的感觉吧。
导演: Martin Scorsese
出品:Miramax Films
首映: 12/20/2002
出演:
Leonardo DiCaprio:Amsterdam Vallon
Daniel Day-Lewis:Bill the Butcher
Cameron Diaz:Jenny Everdeane
Jim Broadbent:Boss Tweed
Henry Thomas : Johnny Sirocco
Brendan Gleeson :Monk
Liam Neeson :Priest Vallon

全部留言

请登录评论!

暂无评论

全部留言()
  • 作品:聊片er
  • 状态:连载中
  • 类型:评论区-影音
  • tag:电影
  • 发布时间:2016-12-07 23:50:13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