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nopsis

一个美国宅男和一个中国宅男穿越到淘金时代的故事,回家路漫漫~~



风刮得猛,而且温度比白天要低得多,夹着沙砾打在身上的时候就像是一场酷刑。戴维深深地后悔没有多加一件衣服出门,而且他还应该穿上鞋,哪怕鞋子会在地上发出摩擦声。

黑夜中的洛徳镇没有白天那种野蛮的生气,反而像歇业的嘉年华怪兽屋。虽然还有个别的房间里会透出一点点昏暗的灯光,但那一点点光亮投射在沙地上,简直是惨白的。

戴维困难地看着前面的那个中国人。吴熟练地靠着房屋的阴影走,他避开了窗户和光线,可以隐藏了自己。他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戴维想,他这么干肯定不止一次了,但他很狡猾,所以几乎没有被发现过。

但为什么要带走自己的T恤?卢卡斯警长倒是说过他的确喜欢奇怪的东西,于是戴维把给吴贴的标签从“恋物癖”变成了“囤积症”。

他跟着这个囤积症患者绕过了小半个洛徳镇,中间还避开了一次民兵的巡逻,最后在一个破破烂烂的木棚前停下来。戴维机灵地闪到一栋房子背后,果然看见吴往身后望了一眼,才推开门进去。

电影看得多还是有好处的,戴维有些小小的自得。他快速地跑过去,贴在木棚外面,从木板的孔洞望里面看。

那木棚里开始是漆黑一片的,但吴划燃火柴,把油灯点着,他把灯光调到最暗,还解下头上的方巾遮住了一半。于是木棚中除了吴跟前的那一块地,几乎全是漆黑一片了。戴维费力地窥视着,只能勉强分辨出这大概是驿站马车堆积草料和废弃零件的地方,充斥着灰尘的味道。

吴端着那比萤火虫亮不了多少的油灯,来到一堆废车轮旁边,他蹲下去使劲地掏了半天,摸出来一包东西,然后他打开了包裹,从里面拿出一件白色的东西,他抖了抖,把那东西展开。戴维顿时觉得腿有点儿软……

那是一件白色的T恤,即便是在这样昏暗的光线下,因为对比强烈,他也能清楚地辨认出那T恤衫画着的是达斯·维达。

这是星战同款限量版啊!

这意味着什么?星战T恤会穿越?

难道以前也有穿越者来到这里?那个人在哪儿?为什么就只有一件衣服了?难道他们杀了他?(很明显那T恤是男款的)

在电光石火间,戴维的脑子里已经补完了一个悲惨的、轰轰烈烈的故事:一个大好青年,乐观向上,有着自己的理想和安定的生活,说不定还有一个很辣的女朋友,却突然间被残酷的命运带到了这里。这个毫无文明可言的地方,青年肯定小心翼翼地隐藏着自己的秘密,但各种窥探的眼睛终于发现了他的秘密。

他们把他视为巫师、魔鬼,然后在愚昧和野蛮的酷刑之后吊死了他,然后丢掉他的尸体,这样才让一个棺材铺老板最终得到了他的遗物。

一想到这些,戴维简直悲从中来,快要哭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难道最后他的衣服也会被一个棺材铺老板当作私人收藏,而他自己则在此地郁郁而终?他的眼泪都要下来了。

但是更加残酷的是,戴维这同命相怜的眼泪还没有从眼眶里滚落出来,远处有就突然有枪响,接着火光亮起来,并且迅速地朝这个方向移动,人的声音也越来越大。

戴维慌张地四处打量,想要找个地方躲起来,但他还没有发现,就看到两个人影飞快地从一幢房子里冲出来,在昏暗的光线中,他们都几乎要跑到他面前了,戴维才发现那两人长长的黑发和浅棕色的皮肤,以及他们脸上涂的颜色。跑着前面的那个人佩戴者骨管制成的胸甲,上身赤裸,手上拿着一把刀。他黑色的眼睛扫了一眼戴维,就像一支箭射过来!

戴维吓得叫不出声,而就在这一瞬间,那人已经向着戴维投出了一个东西。戴维膝盖刚好软下去,听见旁边的木板发出""的一声响,有什么东西钉在上面了。

戴维斜眼一看;是一把匕首,他再也顾不上别的,大叫着冲进了木棚,一下子把门抵上。他简直用尽了前半辈子积攒的勇气才没有让自己发抖。门外的人没有继续攻击,更多的喧哗逐渐传来,戴维听到了卢卡斯警长的声音。

他们在追捕这两个印第安人!

马蹄声和喧哗声越来越大,戴维只能从木棚的门缝里看到乱糟糟的人影和晃动的火光,他不关心卢卡斯警长有没有抓住印第安人,只希望眼前这场混乱能赶紧过去,两边的人都最好别发现他在这里。

虽然戴维是个不虔诚的势利之徒,但因为他最近的遭遇,让上帝觉得混蛋也需要怜悯,所以几十个白人追捕两个印第安人的不平等战争的战场,最终还是渐渐远离了他藏身的木棚。

当火光和躁动的呼喊慢慢消失以后,戴维的肩膀才垮下来,就感觉一只弓着背的猫看到对面咆哮的恶犬走开时的样子。

但是身后的一声咳嗽立刻让戴维的全身又像是通电一般竖起毛来。

他情急之下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老板还拿着穿越铁证站着原地。

大概这个时候说自己是出来散步的有点侮辱老板的智商。戴维握了握拳头,先预演好一个亲切的笑容,才转过头来,对着吴挥了挥手,说:“嗨。”

你以为你是在跟女生第一次约会吗?吴的表情因为油灯灯光从下方射出来的缘故,简直称得上狰狞。

赶紧找点儿话来说吧,戴维尴尬地看着吴手里的那件T恤,嘿嘿地笑了两声:“那个,吴先生,我觉得你穿这件衣服有点大,不合身。”

吴没有回答,他盯着戴维,那眼神让戴维深刻地觉得自己选错了话题。也许该提醒他试试我那件,戴维尝试着再次开口。然而吴却看了看手里的衣服,开口说道:“它当然合身,因为它是我的衣服,我买的时候就试穿好了。”

他的意思是他是从那个穿越者手里买来的?他想说他并没谋害那个穿越者?戴维在一瞬间脑子还没有脱离自己的故事,但很快他意识到什么,猛地抬起头来,眼睛发亮地看着吴。

“……原力与你同在。戴维用颤抖的声音说。

吴沉默了很久,缺乏表情的脸上竟然有点悲喜交加的红晕。

“我是……”中国人哽咽了一下,“我是你爸爸。”

两个穿越者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不约而同地流下了眼泪。

 

“跟你说吧,兄弟,哎,这事儿都不好开口,倒霉透了,简直倒霉透了。我叫吴有金,有金你懂吗?就是很多很多钱的意思。我知道这名字俗气了点,不过我爸爸的确是很想我成为一个有钱人。我的故乡在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你没听说过?淘宝网呢?啊,对,只要懂互联网的人都听说过,很好用的,你也该试试……马云你知道吧?他去纽约敲过钟。嗯,扯远了,总之,我爸爸的确让我受到很好的教育,可我偏偏喜欢工科,这就是命运……后来我考入清华大学,专业是材料学,我读到研究生,对高分子材料感兴趣。是啊,哈哈,很多人都说这专业听起来像书呆子,但我其实爱好很多的,我喜欢机械,也喜欢武术——对,对,就是你知道的功夫。没有了, 我没有那么厉害,武术重要的是强身健体。哎,又扯远了。反正我就是这样一个并不特别的人,我去年,啊,天啊,我说错了,是我穿越前的一年,那是2012年,世界毁灭年啊!我的世界的确是毁灭了……我那年得到一个很好的机会,是作为交换生到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学习一年。准备了好几个月,我在第二年来到美国。我原本很喜欢这里的……真的,虽然你们这儿很多人都有枪,但我还没有遇到用枪指着我的。我喜欢迪士尼,我喜欢星球大战,我喜欢好莱坞和百老汇,还有同学们,虽然有点蠢——对不起,他们人很好,但不能不说有时候真都点,嗯,有点缺心眼儿。我以为这一年我会过得很顺利的,但是……啊,请原谅,我的鼻子发酸,让我冷静一会儿,每次我回忆这个事情都忍不住伤心落泪。是的,但我回想起来还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我记得那是2013年的5月,我和几个朋友去了迈阿密玩,我躺在沙滩上晒太阳,看那些比基尼美女,我就闭着眼睛睡了一会儿,就一会儿,比抽支烟的时间还要短!要是我知道会遭这个罪,我死也不会闭眼的,我会拿胶水把眼皮都粘起来!但我还是睡了,我觉得睡着以后越来越热,接着醒过来。我的老天爷啊,一只蜥蜴就这么大摇大摆地从我脸旁爬过去。就眼睛一闭一睁,这个世界都变了。我以为是做梦,以为有人设计了一个整蛊游戏来对付我,我开始怒气冲冲,就想找个人打架,可在光秃秃的戈壁中,除了蝎子、蜥蜴、蛇这些玩意儿,我连个会喘气的都没见到。我走得快要脱水了,终于看到了一群人在打架……哎,可不是闹着玩,不是白人打红番,是红番打红番,一群印第安人在玩人类自古以来的游戏——努力砍死对方。也许是两个部落吧,反正我是一个都不认识的,就看见他们都插着羽毛,穿着皮裤和鞋,还涂着乱七八糟的颜色。我以为走到片场了,那叫一个高兴。我连滚带爬地跑过去,还脱下衣服在头顶挥舞,发出欢呼……是吗?你也以为是拍电影?看来那是正常人的思维。现在想起来虽然不能说错,可我真他妈蠢啊——请原谅我说了脏话。你见过两只狗打架吗?啊?你去劝架,它们就会转过头来一起咬你。我冲出去了,当了一个活靶子,你没见过那些印第安人的表情,我这辈子都难忘。他们盯着我,足足看了一分钟,我想他们是被惊呆了。当他们向我跑过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他们是来帮忙的。但有一把短刀向着我扔过来,直接插进了我面前的沙地里。我这才发现他们是认真的,要吓死了,转身又开始狂奔。哎,兄弟,我简直不想说,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跑得那么快,但那些印第安人就像羚羊一样矫健,我头也不敢回看,就能听到他们哇啦哇啦的声音,还有一些箭跑得比我还快。是的,我被抓住,这还用说吗?但当他们发现我不是任何一边儿的,就对我毫无兴趣了,他们还有杀死对方这么重要的事儿呢。他们把我捆起来,就像捆一只鸡,丢在一边打算做为胜利者的奖品。我像一条毛毛虫一样挪动着身体,就希望别有任何刀啊,箭头啊之类的东西落到我身上。最后是血狼那边赢了。血狼,没错,是叫这个名字的。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他原本打算把我带到他的地盘去,但我尽力地向他表示我宁愿在这里呆着。他们当时剩下的人不太多,而且筋疲力尽,对于我赖在地上的策略也懒得再费力解决,所以他们决定把我丢在戈壁上当一条晒干的咸鱼。我的眼泪和汗水都被晒干了,大概有五分熟的时候,老胡路过了。他运了一些棺材到卡森城,刚好发现我躺在沙漠中,他原本以为我需要一具,但我还在喘气。于是我来到了洛德镇,在晒伤的皮脱了一层之后,成了老胡的徒弟,这样他喝醉的时候也能有人帮他干活。他是个好人,说话带着福建口音,当他发现我是中国人以后都哭了,他说终于可以跟一个人说说中国话了,洛德镇的人都说他讲英文听不懂。他还羡慕我口语不错,要我说他这样的华工能学到如此流利的英文其实真的不错。但是我不能给他说我是来自未来,那时候中国人已经没有那么容易被卖猪仔了!你说那个神像,哦,没错,是老胡的,关二爷,他自己雕的,手艺不错。总之,他收留了我,对我还挺好的。再后来他喝酒喝死了,我就有了这个铺子。”

多么生动而详细的描述啊!

原来吴并不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呢,戴维敬佩地看着他,这么能说,又能在这么多天里忍住不说,需要多么大的毅力。

“喝点水吧,看你一口气说了那么多。”戴维给吴递上杯子。

他们坐在棺材店的二楼,确切说是在戴维的房间里,两个人灰头土脸,一个不大不小的木箱子就放在他们脚边。这是在警察和民兵追捕印第安人离开以后,戴维和吴偷偷摸摸一起抬回棺材铺的。他们离开木棚的时候,吴还顺手拔下了钉在门上的匕首。

吴很慷慨地将那个小木箱子里的珍藏都展示给了戴维:那是他穿越时带来的东西,包括他的T恤,牛仔裤,防水运动手表和已经没有电的黑莓手机。而从戴维那里得到的T恤也在其中。

“你其实一开始就已经发现我也是穿越回来的吗?”

“只是怀疑,”吴老老实实地说,“毕竟没法证明你是不是真的穿越,也可能是你偷了谁的衣服。我观察了你一段时间,这次确定你有80%的可能跟我一样。”

“你隐藏得真好啊,伙计,我还以为你只是脾气古怪。为什么不坦率些?”

“我要防着点,”吴说,“那个卢卡斯警长,他太精明了,他一直在怀疑我。而且这破地方还没有经历过现代科学洗礼,我们这样的人对于他们来说只有两种‘真相’更容易被接受:一,我们都是骗子,二,我们都是巫师。而无论是哪一种,我们都会被搞得很惨。你来到我这里,是卢卡斯带来的,我不能贸然相信,万一你为他干活儿呢?”

还真是!戴维背后流下冷汗,他决定立刻背叛警长,跟吴结成同盟,但千万不能让吴知道自己跟警长的交易。

“我当然不会了,”戴维脸都不红地保证,“不过,为什么卢卡斯警长会这么怀疑你?你露馅了?”

“这是种族歧视吧!”吴愤慨地挥了挥拳头,“就因为我是个中国人,他就会把我视为这个镇上最阴险的人,他盘问过我的来历,但我都糊弄过去。反正修建太平洋铁路牺牲了太多中国劳工,我就当自己是个幸存者。我说我受伤了,我可是被印第安人打了头,还得了热射病,我记忆混乱是正常的。”

“他如果相信的话,为什么还不放过你。”

吴的脸上阴晴不定,但最终他抹了把脸:“我不该说他的裤门襟……”

“什么?”

“他当时的裤门襟翕开……没扣纽扣……我忍了好一阵,终于憋不住提醒他:他的鸟在放风。”

戴维能想象警长当时的表情:“就这样?”

“他没说话,我解释了一下我没有恶意,只是告诉他仪表整洁是很重要的,他邋里邋遢地来盘问我,我怀疑他只是想敲诈我一些钱,并不是真的警务人员。”

我的天啊……“后来呢?”

“没怎么啊,他把警徽亮出来我就闭嘴了。”吴气冲冲地说,“结果他是一个小心眼儿,一个卑鄙小人。”

虽然说得没错,但并没有什么用。

戴维又抹了一把脸,内心一阵疲惫,他决定换个话题:“那个……今天晚上来镇上的印第安人,个子高高的,很凶悍,我在来这里的第一天应该碰到过他,他朝我射箭,还朝我扔匕首,跟你来时遇到的那些印第安人是同一个部落的吗?”

“长什么样?”

戴维把那个人的外貌叙述了一下,包括脸上和身上的油彩,带着明显不太情愿使用的褒义词来。

吴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听起来就像是血狼本人。只有他才跟洛徳镇的人有这么多过节。他是休休尼人,也有说法是阿帕奇人,反正洛徳镇附近的部落不是休休尼人的,就是阿帕奇人的。我听说过他,洛徳镇和周围的白人都知道他。你知道印第安人的名字都来自于他们的个人功绩吧?我还是从一个跟白人做生意的印第安人那里听说他名字的来历——他在13岁的时候,就已经独立杀死了两匹狼,然后剥下血淋淋的皮披着回了部落。他是个出色的猎手,不过他的猎物可不只限于郊狼,他杀掉的狼多,白人也不少,剥下的头皮可以钉成一串流苏了。传说他喜欢猎杀移民和落单的探矿者,州政府也发布过对他的通缉令,但从来没有人捉到过他。”

听起来简直是男主角的设定,戴维想,这么出名的话,那自己应该找他要个签名才对。不过,这样的机会还是不要有才好……

“他会经常跟洛德镇的人对上吗?那个叫血狼的。”

“以前没怎么注意,不过最近这几个月倒是真挺频繁的,”吴想了想,“我记得卢卡斯警长已经组织人围剿他好多次,不过始终没有抓到他。反正白人和印第安人的事我们都知道,他们可不能像我们一样坐下来愉快地聊天。”

如果他们同时被丢到侏罗纪。

戴维对这些事情倒是本来就毫无兴趣。他坐直了身体,严肃地对吴说:“不说这些原始人的事了,艾瑞克,我们应该考虑的是怎么回去,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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