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nopsis

迦陵频伽,此云妙音鸟,本出雪山,壳中即鸣,音声清婉,和雅微妙,为天、人、紧那罗、一切鸟声所不能及。


 

一个女孩子穿着婚纱从地下通道里跑过。

 

  我正在那里拍片子,主题是地下通道。我拍了出口处长长的平平的台阶,拍了地铁歌手和他的吉他,拍了乞讨的老头,拍了卖小豆冰棍和粘玉米的小贩,拍了在暗处吻别的小情人,拍了白领们匆匆而过的身影,拍了滑板上背着书包的孩子……用的是黑白胶卷,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六点,一共拍了五卷。就在我取出第五卷胶卷,卸下镜头和闪光灯,装好包准备走人的时候,我看见一个女孩子穿着婚纱冲下台阶,从地下通道跑过。

  我赶紧取出相机,装上镜头和闪光灯,上胶卷,就这一会儿的工夫,她已经跑出地面。

  我抱着相机穷追不舍,一路狂拍。行人看见这样的阵仗,以为在拍婚纱广告,纷纷驻足让路。一时间颇有轰动效果,甚至还有人拿出相机拍我们。

  我无暇理会,天色已渐渐暗下来,闪光灯开始提醒我电量不足。我心中叫苦,脚下依然穷追不舍。只见她提着裙子冲下一个地下通道,我快步赶上,站在入口处,飞快地调焦,恰恰俯拍下她冲进通道的身影。她仰起脸来看我一眼,我当然也没有放过,又拍了一张。

  等我追下通道,却已经看不见她了。

  我跑过通道,冲上台阶,仍然没有她的影子。大街上人流涌动,如果我拦住一个人,问他是否看见有女孩子穿着婚纱跑过,他铁定会骂我“神经病”。我看看相机,还剩一张,便糊里糊涂地举起来,也不看取景框,就这么对着大街按了一下快门。

 

  整个过程像做梦一样,说出来简直不会有人相信,但是那套照片可以作证。

  那套照片后来被很多地方用过,你也许就见过其中的一两张,黄昏的街头,面目模糊的行人,穿着婚纱的女孩子的背影……特别是她跑下地下通道的那张,虽然这样说自己的作品有点过分,但我实在觉得可以称为绝妙。

  台阶的尽头被虚化了,仿佛一直延伸下去,她的身影却是异常的清晰,飘起的头纱仿佛透明的翅膀,女孩子圆润的肩头和纤细的腰肢宛如梦幻,网上曾有人评论这张照片,说是像一个天使,穿过阴暗的通道下往人间。

  可惜她抬头看的那张没有拍好,大概是我的手动了,画面一片模糊。等我发现这个不可挽回的失误的时候,再去回想她的模样,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

  这多少让我有点郁闷,不过这种郁闷我已经习惯。

 

  这么说吧,我是一个拍片子的人,我记录这个世界和我的想法的工具就是我手里的相机。每当我看到一个对我有意义的画面,我的反应就是举起相机,按下快门。

  但是摄影这个东西和其他表达方式是不一样的,我本人的意愿和能力只占一部分,还有很多因素是我不能控制的,因此常常会觉得拍出来的东西和我印象中的完全不同。

  这时我必然要努力去回忆当时的印象,以比较差别何在。可问题就在于,每当我努力回忆的时候,总是只有照片上的形象——被我的拍摄扭曲了的印象。

  我的本意是通过镜头来记录我想要记下来的东西,结果却连脑海里的印象都随之扭曲了,那就是说我其实没有真正记下任何东西,这是何等沮丧的事情。

  如果是其他的表现方法,我还可以修改,甚至推翻重来。可摄影是不一样的,错过就是错过,没拍到就是没拍到。

  当然或许是我的个性使然。玩摄影的朋友里,也有人是执着派,想到什么样的效果,千方百计也要拍出来。我却随缘,没有拍到那女孩子的脸,也就算了。

  和我合作的人都因此喜欢我,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我和前任女友分手了。

 

  平心而论,她实在是个好女孩,我们曾经是同事,她做编辑,我拍片。

  有一次相机里还剩两张底片,我就在办公室里随便拍掉。正好她在那里改稿子,嘴里叼着一支铅笔,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一手拿着稿件,一手转着鼠标,身后的墙上贴满了报纸。专心工作的人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美丽,我把她拍得比她本人还要漂亮。结果照片被老板看中,用作报社的宣传画,她因此注意到我,成为我的女友。

  又因为这张照片的缘故,上头对她留意,发现她才华、能力与美貌兼具,更难得还是个工作狂。是以她一路狂升,两年做到执行主编,而我依然不务正业,最后索性辞职。

  事实上,分手是我提出的,辞职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们必然会分手。她太聪明太能干,而我是个不现实的人。如果情况反过来,我精明强干而她罗曼蒂克,一切OK,但我们这样的组合,到底是不合适的。

  她多少也有些觉得,但不肯正视问题,还是努力地做我的女朋友,一直相信我们可以在一起——但是这种事情,如果要用到“努力”,未免没味道。所以我说:“分手吧。”

  “我做错了什么?”她问我。

  我无言以答。

  她轻轻地说:“我知道了。”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你什么也没有做错,错的是我,你是一个好女孩,是我不够好。’对不对?”她问,仍然轻声慢语,我也仍然无语。她说得对。她实在是个好女孩,她也尽力了,不够好的是我,没有尽力的也是我。她甚至一直相信我们还是可以在一起的,直到我说“分手吧”。

  “我总是听人说,分手的时候不要问理由,不要哭闹。你已经失去了他这个人,不能再失去自尊;他不爱你,你更要好好地爱自己。”她的声音激动起来,“可是事到临头,我才知道,这都是他妈的胡说八道!”

  她重重地捶了一下桌子,就像她在评刊会上常做的那样。周围有人朝我们看,我只得开口:“我以为这样做对你比较公平,我以为我先开口你会好受一些。”

  “你居然还是为我好!”她冷笑起来。我知道我伤害了她,无论我多么不愿意,我已经伤害到了她。

  “我是为你好,”我有多么真诚就多么真诚地说,“不然难道是为我自己?我再糊涂也知道,不会有人对我比你更好了。”

  我说的是真心话,和她交往两年,她为我做一切事情:我房间里的东西她比我还清楚,掌上电脑里八成的记录是她帮我加上去的,连电子邮箱都定时帮我清理,闲来煮一锅好菜,时不时替我买一身衣服……她实在是个好女孩,所以我说:“你实在是太好了,我希望你快乐胜过我自己的快乐,我希望你幸福胜过我自己的幸福,和我在一起对你不公平,你应该有更好的。”

  她的嘴唇和手在发抖:“借口!这么烂的借口!”

  我看着她的眼睛:“不是借口,是实话。”

  她怔住,就那么一瞬间,忽然露出疲惫的神色,好像忽然间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从这一刻之后,我就不再是她的男友。然后,她对我说:“如果你再遇到哪个女孩子,你一定要很好很体贴很温柔地对她,因为已经有过一个人这样对你了。”

  她说的这么温柔缠绵,我几乎觉得鼻子发酸,而她还在怔怔地看着我,等我说些什么。此刻的我们在边缘,如果我要她留在我身边,如果我说话,她仍然是我的女友。可是我什么也没有说。过了一会儿,她伸过手来,轻轻地碰了碰我的脸,叹了口气,想要笑一笑,然而不成功。

  我把她的手按住,知道此刻这一朵隐约的微笑会被我记住一辈子。拍片子的人都有这种灵感,那就好像是看着某个我原以为还会见上一面,却再也没见过的人的照片一样。

  在我的摄影生涯里,有太多这样的灵感,但真正留在照片上的,却少而又少。

 

  这大概也是所有摄影人的遗憾,就像学生常常梦见考试开始了,自己却找不到考场一样。有一阵子,我也常常梦见自己在走廊上狂奔,知道前面有一幕无论如何不能错过的画面,可是跑着跑着,发现摄影包丢了。

  有一次,我把这个梦讲给一个玩摄影的朋友。他叫老莫,算是我的半个师傅,听了之后一乐,说:“巧了,我也做过这样的梦。”又说:“有这么一个说法,我们这些拍片子的人,都会遇到这么一次,看到一个画面,觉得‘带了相机就好了’。这是一个坎儿,之后你就会成天背着相机跑。而那个时候你错过的画面,就决定了你日后的风格。”

  他说得煞有介事,但是我将信将疑,尤其是联想到老莫的风格,忍不住笑问:“阁下的风格就是这么形成的吗?”

  原来老莫是拍内衣广告出名的,或许太有名了,以至于无论他拍什么,都让人联想到女人的线条。

  他也笑了,说:“让我告诉你吧,在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场电影,里面有个小姑娘,穿一件——”“内衣?”我打断他。他瞪我一眼:“怎么可能?穿一件纱裙,背后背一对透明的蝴蝶翅膀,我觉得她真是可爱得不得了。”

  “这和内衣有什么关系?”

  “后来我去拍‘维多利亚的秘密’内衣秀,乖乖!每个模特背后都背着翅膀,当时我立刻就决定了自己以后要拍什么。”

  我大笑起来:“得了吧,你是运气好。如果能自己决定的话,谁不想拍内衣广告。”

  他的女朋友这时来了,闻言笑说:“两个大男人凑在一起讨论内衣,可不要被我听到。”

  他的女朋友叫作琪琪,也玩摄影,虽然是票友,因为拍的题材有争议,所以也小有名气。原来她专拍同性恋的生活。我越发好笑:“我也就罢了,他可是你老公,你想到哪里去了。”

  她白我一眼:“我怎么知道。这年头做女人真是辛苦,防着别的女人不说,稍微平头正脸的男人也不可不防。”

  我们大笑,连邻座的人也不禁莞尔。我对老莫说:“你也不管管你老婆。”

  老莫装聋作哑,在杯垫上写“太太万岁”举起来示众。我又好气又好笑:“贤伉俪还真是狼狈为奸。”

  琪琪说:“谁让你自己那么好的老婆都不要?看我们眼红吧。活该!”

  她和我的前任女友关系不错,一提到这个话题就攻击我。

  我只得作软弱而无辜的苦笑状。女人最吃这一套,琪琪果然又心软了:“算了算了!不如这样吧,我介绍男孩子给你认识,全都是漂亮到吓你一跳的美少年,女孩子有的优点全有,缺点全没有。”

  我骇然,连老莫也骇然,琪琪哄然大笑:“バカ!真把你们唬住了。”

  说着黏到老莫身上,十指尖尖,抚摩着老莫的脸:“不是自夸,当年我可是铁杆的同人女,看那些同志小说感动得稀里哗啦。可是现在,谁要敢把他变成同性恋,我一定杀了那人。”

  说实话,琪琪是公认的风情美女。然而各花入各眼,老莫一副陶醉不已的表情,我却有点脊背发凉。

 

  这时整个酒吧忽然喧哗起来,掌声和口哨声四起,有一个女孩子跳到桌子上跳起舞来。

  我顿觉眼前一亮,那女孩子穿着最普通不过的白衬衣和黑色宽脚长裤,赤着脚,黑发齐肩,留着厚厚的刘海,活脱脱乌玛·瑟曼在《低俗小说》里的造型。连跳的舞也像,一只脚尖点地,就从那脚尖起,一路上来,随着音乐开始扭动,直到头顶和手指,越来越快,又柔弱又妖媚,又脆弱又疯狂,灯光照下来,她的内衣和肌肤清晰可见,如梦如幻。我猜在场的男人们都和我一样,有一种蹦到她身边去的冲动。不过当然谁也没这么做,大家只是高声叫好、大吹口哨。

  琪琪开玩笑地捂住老莫的眼睛,嚷嚷:“不许看不许看!”老莫哀求:“就看一眼就看一眼。”

  那女孩子跳得更加起劲儿,黑发和腰肢仿佛幻化成了无数条小蛇,又被灯光和影子撒满整个酒吧,蜿蜒爬行。有人开始拖桌子,有人就在空地里跳起来,大有把酒吧变成的厅的势头。我和老莫琪琪对视一眼,三人心领神会,一起拿出相机。

  我和老莫使的是徕卡,琪琪是一部宾得。大家都是量产型的人,咔嚓咔嚓不一会儿,就各自干掉了一卷底片。琪琪说:“Fuck!真是爽!我就喜欢切瓜砍菜一样拍片子。”

  老莫说:“告诉你们一个笑话。那回我跟几个行家去拍选美比赛,有一个老家伙,喝!身边一个装垃圾的大黑塑料袋,里面全是胶卷,旁边还有一个人在不停手地给他装。他就平拿着相机,以匀速来回移动,一边不停地按快门。妈的我算是知道那些行家的名作是怎么出来的了!”

  他们说话这一会儿,那女孩子已经滑下吧台,滑进人群中。我心中一动,赶紧站起来跟过去,恍惚看见白衬衣一闪,转眼就没了她的影子。厚厚的玻璃门无声地开了又合上,只溜进来一丝风。

  我挤出人群,拉开门。外面是一条寂静的路,几个下了晚自习的孩子在门口窥探,见我出来,立刻跑开。我向左转了360度,不见白衬衣的踪影,又向右转180度,还是没有。

  我又回去,酒吧里已然乱了,老板出来干涉,请大家不要在这里跳舞。还是有几个喝醉了的家伙在跳,酒保们夹在中间,忙着把桌子恢复原样。乐队赶紧换了一只极慢的老歌。

  我走了一圈,忽然看见角落里一件白衬衣,连忙凑过去。却是一个男孩子,且极其暧昧地对我一笑,我寒毛倒竖,落荒而逃。

  琪琪拍手笑道:“可给我看见了,你和那漂亮的小男生做什么?”

  我伸手揉乱她的头发:“你实在是个完美的女人,如果没有这种怪毛病的话。”

  那边老莫抄起餐刀作势要砍我的手。

 

  看到别人如此恩爱,不是不叫我惆怅的。那天晚上洗片子,脑子里密密麻麻都是以前女友的影子,然而怎么也形不成清晰如照片的形象。回想起来,我并没给她拍过什么好片子。

  几天前给她拍的几张片子还钉在墙上。报社组织一个活动,她喊我回去拍片,纯粹公事公办的那种,拍了一整天,才给一千,还不算冲洗费。我开玩笑地讨价还价:“我以为我们仍然是朋友。”

  她说:“能够做朋友,何必要分手。”

  看来她还是怨我的,所以对我拍出来的片子并不满意:“你拍的我就从来没有漂亮过!”

  “哪里,”我赶紧指出若干张为证,“真是英姿飒爽。”

  她挂出应付顽劣手下时的招牌冷笑:“‘英姿飒爽’又不是你的长项,或者应该说我不适合你?”

  对话到这里开始公私不分——原来她也有这样的时候。我一向以为她是个公私最分明的人,评刊的时候把我骂得狗血淋头,下来再低声软语:“那是工作嘛。”我简直没脾气。

  这时我只得说:“不不不,你永远是不一样的。适合不适合是一回事,记得不记得是另外一回事。”

  说到底,我也是个靠不住的家伙,这种好听的的话张口就来。

  可惜她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居然被我这样的鬼话屡屡得手,忽然怔住,过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说:“每天上班,看所有人的脸色,瞒上欺下,连哄带骗。回到家,踢掉高跟鞋,扔掉包和报纸,只够力气喝一杯牛奶睡觉。我知道你嫌我太精明现实,没有情趣,可是你有没有想过,我何尝不想浪漫一点,哪个女孩子不羡慕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可是我能够吗?”说到这里她泪盈于睫,“对不起,我已经不能拿出最好的一面给你,生活已经将我打造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我很震惊,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我的第一反应是伸出手,她退后两步,说:“如果你不能回到我身边,就不要再给我半点希望。”

  而我只能说:“对不起,我不值得。”

  她仰起脸,到底没让眼泪流出来,看着我,眼睛里满是眷恋和不舍,慢慢地说:“你是不一样的,我的生活太忙太闷,我想要不一样的东西,如此而已。”

  她说得对,她还是最清醒最明白的人。谁都想要不一样的东西,那种原以为现实生活中不会有的东西,那种非常想做,却被判定不能做的事情。然而我不是她想象的那个人,我是个最差劲的人,我应该立刻把她抱进怀里,我应该立刻回到她的身边,我不应该让她如此伤心,可是我没有。

  因为我也想要不一样的东西。

  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搞的,我把一张底片掉进了显影液。

  我懊恼得喊出声来,这才真是天大的灾难。虽然我切瓜砍菜一样拍了一卷,真正捕捉到她正面的只有这一张,还给我废了。

 

  第二天赶紧约老莫和琪琪出来,我打着电筒,拿着观片器逐张研究他们的片子,想要看清那女孩子的长相。

  谁知老莫那天装的是一只广角镜头,所以他拍的是场面,跳舞的女孩子面孔只一粒花生米大,他还得意地说:“我就是要这种效果。”

  而琪琪实在是旁门左道的高手,她拍的尽是旁人的面孔和表情,那女孩子只得一点手脚胳膊腿。她说:“《陌上桑》里就是这样描写秦罗敷的美丽——从旁人的眼睛里。”

  不得要领,我颓然放下。两套片子真的不坏,拿去给都市画报之类的编辑,人家肯定如获至宝。不过我和他们的路数不同,我拍的片子比较规矩也比较好看,我只是强调那女孩子的身形和姿态是何等的妙曼撩人,我只是想看看她到底有多美。

  “非现实,”琪琪这样评价我的照片,“我一直想说来着,你拍的片子都有点非现实的感觉,好像刻意营造出来的境界一样。”

  “这样的片子当然比较对大众的胃口,也比较讨巧,但总让人觉得有点欠缺。比如你上回拍的那套婚纱,是很好没错,可我总觉得如果那女孩子回过头来,脸上会是一片空白。”老莫“妇唱夫随”,和他老婆一起抨击我的作品。

  当然他们说的是事实,果然是好朋友,不是酒肉朋友。我借他们的眼睛审视自己的照片,美则美矣,的确缺了点什么。酒吧的环境和人群只是一片昏黄模糊的背景,白衣黑裤跳舞的女子仿佛是另一张照片上拓印过来的,透着淡淡的温润的光晕,虽然清晰,可似乎并不真的存在。

  就在这个时候,那穿着婚纱的女孩子抬起头来的一个瞬间,在我眼前闪现了一下。我清晰地看见她的脸,依稀有几分眼熟,让我大吃一惊。但只一会儿,再想的时候,就看不清了。

  老莫见我发呆,以为我受了打击,赶紧又说:“我是有一句说一句,你那些好的地方还用我说吗?”

  我问他:“以非现实的境界为追求目标,真的要不得吗?”

  他被我问到,过了一会儿,才说:“风格这种东西,很难有高下之分,只是看谁在自己的领域里做得更绝。拍北极光和拍非洲难民,说不清哪个更有意义,不过我是倾向后者的。”

  我心里说才怪,难民营里又没有内衣秀。

  琪琪笑吟吟地加注解:“就像有的人以拯救万民为己任,有的人一辈子只寻找一个爱人。”

  老莫不放过这个机会,诞着脸问:“你呢?你是哪一种?”

  琪琪完全知道男人要听什么,温顺地说:“我是后一种,而且我已经找到了。”

  虽然琪琪和老莫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神仙眷属,但那一会儿我暗暗发誓,将来我就算找到一个天仙,也要在人前和她相敬如宾,断不像这两口子这么肉麻。

 

  猛灌一大口啤酒,我突然开始对他们俩推心置腹。我说:“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刚开摄影课,我和睡在上铺的兄弟共用一部相机。”

  老莫说:“看来哪天非去阿非利加不可,不然总被你们看扁了。”

  琪琪说:“你敢不带我去,我拿平底锅把你砸成一个球。”

  我说:“当时系里每个月发两卷黑白胶卷,我以拍完为限,并不特别有感觉。直到有一年元旦的时候。”

  老莫说:“拍内衣拍久了,人家就以为你只会拍内衣。”

  琪琪说:“倒也是,要是你拍人体嘛,还有指望成个赫尔穆特·纽顿,从没听说谁拍内衣拍成大师的。”

  我说:“那天下着雪,我心情不是很好,路上也没有什么人。忽然听到有人在唱歌,小女孩的声音。”

  老莫说:“我要拍人体,你肯定只准我拍你,但我又不会把你的拿去给别人看。”

  琪琪说:“你知道就好。内衣我已经很忍耐了。人体?你做梦吧!”

  我说:“唱得很好听,我抬头一看,迎面走过来一个小女孩——”

  老莫笑起来:“我就知道和女孩子有关。”

  琪琪说:“什么嘛,我还以为你什么也没看见,是一个鬼故事。”

  我愕然:“你们有在听我说?”

  老莫说:“当然,继续。”

  我继续:“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孩子穿一件红色的短大衣,领口、袖口和下摆都镶着白色的绒毛,半长的小靴子,头发鬈鬈的,拿一根银色的棍子,上面有一颗星星——我不知那是什么玩意儿,总之非常可爱。路的两边都是松树,松树上落满了雪,雪还在继续下,她走得那么起劲儿,唱得那么开心,给我的感觉简直像是童话里走出来的小公主。如果她挥挥那根棍子,变出什么兔子啊鸽子啊星星之类的,我也一点都不会奇怪。我知道这听起来有点好笑,但当时我真的觉得她是一个小精灵。”

  琪琪大笑起来:“好可爱的大学纯情小男生。”

  老莫说:“你‘盗婴’。”——他有朋友看上了一个中学的小女生,事儿闹得挺大,大家都说那家伙“盗婴”。好老莫,居然这样说我。

  我有些恼火:“跟你们说不通!我只是从没有看到那种搭配好了的画面。你们想象一下,雪地,松树,红色衣服的可爱小孩——她长得真的满可爱的。还戴着小红帽,拿着那种奇怪的道具,旁边又没有闲杂人等,真他妈的绝了。”

  琪琪看我急了,忙说:“我知道我知道,那是你生平第一张好照片对不对。”

  我懊恼地说:“当时我没拿相机。”

  老莫一口酒喷出来,哈哈大笑,琪琪也忍不住笑了。

  我不理他们,继续说:“但那一幕让我震撼的不是是颜色和构图,而是那种感觉,完全不像现实中应该有的,就像做梦一样。我立刻就知道了,我一定要把这样的情形拍下来,要把那种感觉留住。老莫,琪琪,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明白。”

  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明白,那一刻我知道人生里有些东西是一定要留住的。我之所以选择摄影,是因为我没有别的才能把它们留下来,我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来记录我眼睛里的世界,和我心中的感觉。意识到这一点的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很安心,原来我要做的是这件事。当然,人可以做很多事,但我选择了摄影。

  所以我说:“老莫,我和你不一样,如果让我在北极光和非洲难民中做选择,我会选北极光。你记得埃森·莫顿拍的那套北极光的照片吗?那种震撼是纯粹的,与人无关的,就算我们这个文明毁灭了,像这样的景色也还在那里。”

  老莫说:“得了,兄弟,我永远也拍不到非洲难民,你永远也拍不到北极光。”

  他说得不错,我们多数是拍拍公司开幕,结婚典礼,运气好的话,可以接到内衣和洗发水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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