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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负罪感,哀悼与不合时宜·脏兮兮地睡觉·那是赃物吗?

Synopsis

一个美国宅男和一个中国宅男穿越到淘金时代的故事,回家路漫漫~~


吴有金是在刚刚天黑时回到洛徳镇的。

他和卢卡斯警长骑着一匹马,如果不是背后的人让他靠着自己,他已经从马上摔下去几回了。他连一丁点儿力气都没有了。

这是他有生以来经历过的最为混乱的一个晚上,他正在梦里诅咒着卢卡斯警长,把他绑在警察局的铁栏杆上抽鞭子,却一下子被施虐对象蛮横地抓着衣领从梦里拽出来。接着他摸出枪,胡乱向着那据说是印第安人冲过来的方向扣动扳机。老实说他还从没体会过人性的复杂:他希望自己开枪什么也打不中,这样他就不会伤害到任何生物,但同时他也希望自己能阻止那些土著继续往前冲,他们的箭头和长刀可千万别招呼到自己头上。

好在这状态持续的时间不久,那些印第安人的冲锋让卢卡斯警长很快就决定撤退。他被警长拽着上了马。

那匹马是个好样的,就算背着两个成年男性,依然拼尽全力奔跑。大概它喜欢白人的辔头和马鞍,而它那些在印第安部落里工作的同胞鬃毛和尾巴上都全是五颜六色的装饰,甚至还有各种各样的小珠子。审美带来的恐惧会激发强烈的斗志,连马也不例外。

吴有金能感觉到胯下的坐骑在黑夜的戈壁上飞奔,全身的内脏都被颠簸得要从嗓子里倒出来了。他没有回头,但能听到密集的枪声,还有印第安人的呐喊和马蹄声。卢卡斯警长原本是两手捏着缰绳的,后来把右边那截往他手里一塞,说了声“拿好”,吴有金就听到耳朵旁枪声大作。

他是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在来到这里以前,就从来没有摸过枪,更何况是开枪了——他第一次看见真枪也是到美国念书以后的事儿了。而刚才他不但被强迫拿起了枪,还扣动了扳机,现在甚至有人在离他不到一码的地方开枪。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所有美国公民都该支持全面控枪!

吴有金在心底怒吼。

但枪支毕竟比弓箭的杀伤力大,大概也因为卢卡斯警长的枪法不错,吴有金听到身后呜里哇啦的叫喊中夹杂了几声惨叫,接着追逐的声音就渐渐地变小了。他攥着缰绳的手被卢卡斯警长握住了,然后他们停下来。

吴有金满身满头的大汗,气喘吁吁,他能感觉到身后卢卡斯警长的体温也很高,剧烈的心跳从背上传来——原来就算是开枪跟吃饭一样寻常的人也不轻松。

“其他人呢?”卢卡斯警长对一个赶上来的人说,好像是叫弗兰克的警察。

“都跑散了。”那个警察抬了抬帽子,“我看到有人好像往西边跑了,但没看清是谁。现在怎么办,头儿?”

卢卡斯警长想了想:“休休尼人不会再追上来了,我击中了三个,他们应该会忌惮一些。”

他的判断是对的。

卢卡斯警长带着吴有金和弗兰克沿着原路返回的时候印第安人再也没有出现,而原本跑散的另外四个人也回来,其中有两个都带着伤:一个被射中了肩膀,一个被射中了腿。

只有戴维没有出现。

“我看到杨格先生往南跑了。”名叫吉姆的民兵说,“我的上帝啊,他跑得可快了,不对,是他的马,那是道尔顿夫人借给他的马吧,跑起来就像闪电,嗖地一声就蹿到了我前面,他好像没睁眼,我叫了他一声,他也没听见!哎哟哟,你们是没看见啊,那架势……他肯定是吓着了,所以把马肚子夹得太紧,这肯定让那畜生以为他在说‘给我使出吃奶的劲儿跑,不然我宰了你!’哈哈哈哈……”

这个没心没肺的家伙竟然笑得很开心,吴有金简直要气疯了。但吉姆说清了很重要的一点:戴维的确在混战中跟大家跑散了,他糟糕的骑术使得他的马将他带往了另外一个方向。

吴有金觉得他们有必要立刻找到他,但卢卡斯警长否决了他的提议。

他们目前7个人只有6匹马,其中只有警长的这匹马上还有水袋和食物。现在离洛徳镇有一天的距离,他们必须在这点补给没消耗完之前赶回去。而且,虽然印第安人不会再追上来,可那只是对休休尼人而已,这附近还有一个阿帕奇人的部落,如果碰上也不是什么好事。因此卢卡斯警长当即决定返回。

“难道就把戴维丢在这里吗?他也没有食物和水,而且他也不会寻找这些,而且他说不定会撞上印第安人。”

“那是他的运气。”吉姆说,“实话说,艾瑞克,印第安人往往会用白人俘虏交换一些粮食和武器,如果他真是落进了印第安人手中,他说不定还能捡回一条命。”

“要不然呢?”吴有金黑着脸。

弗兰克插嘴:“饿死或者渴死,在尸体还没有完全腐烂前就被狼和别的什么玩意儿吃个精光。”

一股凉气直愣愣地透进吴有金的胸口,他猛地从卢卡斯警长的马上挣脱下来,去拽马鞍山挂着的水袋。“让我去找他!”吴有金嚷嚷着,“我们不能把他丢在这儿!”

他失去理智的行为让周围几个人错愕,但警长跳下来,严厉地制止了他。

“现在我们不知道杨格先生到底跑了多远,跑到哪儿去了。我们没有时间再漫无目的地在沙漠里找一个人。如果我们留下来,那说不定就会和杨格先生在同一只秃鹫肚子里重逢了。”卢卡斯警长冷酷地说,“现在请你乖乖地跟我上马,我不想再说第二遍。”

他说的全是对的,他的命令是英明无比的,一个声音在吴有金的脑海里这样说。但吴有金依然死死地抓着那个水袋,僵硬地站在原地。卢卡斯警长去掰了下指头,惊讶地发现这家伙力气还真大。他果然不再劝说,一下子把吴有金摁在地上,掏出皮带把他的双手反绑起来,将他放在马上。

“走吧,”警长对周围目瞪口呆的下属说,“我们必须在水喝光之前赶回去。”

吴有金的胸口和大脑已经被愤怒、担忧、伤心、绝望和羞辱烧成了一片浆糊,他心头有道栅栏被推倒了。他开始用中文滔滔不绝地咒骂起身边这个人,那句式如此丰富多彩、变化万千,修辞如此之奇妙,简直没法用英语来表达。洋人们不能欣赏一个工科生在文学上突然迸发出的灵感,无法理解中文的博大精深,成为了吴有金甚为遗憾的一件事。

他就是在这样的遗憾中,被带回了洛徳镇。当卢卡斯松开他的手时,他一言不发地穿过围观的人群,回到了自己的屋子,紧紧锁上门,然后走到戴维的房间门口,看着空荡荡的木床,愣了很久。

吴有金并不会想到,自己被放在马上像货物一样运回来的时候,戴维也遭遇到了同样的事情。他也不会想到,在他的内心被负罪感和伤心淹没,并且想象着戴维倒毙的样子双眼发红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获得了两天中最为舒适和平静的一刻。

 

 

戴维抱着膝盖坐在帐篷里,拘谨、胆怯,像一个被怪叔叔囚禁的小姑娘。然而他抬头打量着自己身处的环境,心里有一丝庆幸:他以为会看到血肉模糊的猎物和毫无卫生观念的垃圾堆,但其实这里很干净,用五根木头交叉支撑,一层黄色的皮革覆盖在上面,最上方是一个开口。在这个开口正对的下方地面上,有一个用石头围起来的火塘,尽管是在内华达州,但是沙漠的夜晚温度也很低,所以还是燃着火。在火塘的周围,是柔软的沙地,上面铺着类似帆布一样的垫子,还有一块编织得很精细的毯子。在垫子上方悬挂着一些硝制的皮革和很多五颜六色的石头磨出来的珠子,它们被串成长长的链子,装饰在鹿皮衣物上。在帐篷的另外一头,没有铺帆布的地方,堆放着一些狐狸和野兔的皮毛,还有很粗的绳子,看起来很结实。

戴维看着血狼,这个印第安人在自己的帐篷里取下了头上的羽毛,脱下了骨管胸甲,在火塘前坐下来。他的神情看起来很放松,哪怕是最凶猛的战士,在自己家里也会卸下一些警惕。

一个印第安女孩儿进来了,手里端着木盘,上面有两块串起来的肉,还有一些黄色的饼子和绿色的菜叶。她穿着鹿皮裙,漆黑的头发编成两根辫子,末端缀着羽毛和珠子的装饰,脖子上挂着白色牙齿和蓝色石头串成的项链,一条颜色鲜艳的腰带束在她纤细的腰部,再往下是两条优美的腿……真是个活生生的宝嘉康蒂公主。(注1

但“公主”对他这个俘虏显然没有什么好感,她用印第安语跟血狼说了什么,就算是一个词都听不懂,戴维也能感觉到她的不满。然后两个人又谈了一阵,她出去提来了一桶水,就退出了帐篷。

血狼拿出小块皮革,沾湿了水清洗自己的脸和手,然后把肉串放在火塘里烤。

“她是谁?”戴维问,“你的妻子吗?”有这么漂亮的少女人妻,运气真是好到让人嫉妒啊。

血狼把饼子放到光滑的石头上:“是我的妹妹,她叫做‘灰雨’。”

印第安人的名字果然都是起得很随意。“她跟雨有关,在这沙漠里可真不容易。”戴维努力营造一个聊天的氛围,用一个少女做话题显然最为愉快。

“她出生的时候,刚好在下雨。”血狼竟然搭了他的话,这无形中让两人之间的气氛缓和了一些,戴维终于放开了膝盖,悄悄改变了之前防御的姿态。

继续,他对自己说,现在这氛围超好,别让他把你锁起来才能睡觉,让他觉得你们可以做个朋友。

“你怎么会说英语?”戴维继续问道,“我听起来不像本地人教的。”

血狼看了他一眼:“在我八九岁的时候,这里的毛嘴子还没有那么多,他们住得离我们很近,但是他们不认识路,所以会到我们部落里来,找一些人带路。我给他们干过活,其中有一个教我说了你们的话。”

“他一定是个英国人,所以你的口音有点儿……”戴维用手做了一个往上勾的手势。

血狼皱了皱眉。

“算了……”要一个印第安人明白英国人说话时上下起伏拐弯的腔调实在不太容易,“那个时候你给那些人,就是你说的‘毛嘴子’做什么呢?”

“他们是来挖开地面的,总是在找可以挖的地方。”

看来是探矿的,最早的一批淘金者。

“那个时候我们的部落人比较多,毛嘴子们人少,他们不敢把我们怎么样。他们会拿锋利的刀,漂亮的布和一些亮晶晶的玻璃玩意儿来跟我们交换货物,让我们去给他们带路。不过后来毛嘴子越来越多了,他们开始在这里修木头房子,为了挖开地下的东西还炸开了一些山洞。那个时候我们就不喜欢他们了……他们却不愿意离开。”

所以就打起来了。戴维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

“不过教我说话的那个毛嘴子倒是个不错的人,他对我很和蔼,也来得很频繁,所以我还算喜欢他。他也不喜欢跟其他的毛嘴子一起翻找什么东西,他只是爱捡石头。”血狼一边说,一边把饼子翻了一面,然后起身去拿皮毛旁边的粗绳子,把它们打成了一个活扣。戴维心里有些发酸:“听着,先生,或者酋长——”

“我不是酋长,我说了这是红手的部落。”

“好吧,血狼先生,我跟你以前见过的毛嘴子不一样,你看,我甚至都没有毛。”戴维用手指在自己的嘴唇上拉了一下,“我对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偏见,而且我真喜欢你们跳来跳去的那种舞蹈。我欣赏你们吸烟的传统,还有这些艺术品……”

他指着那些可爱的珠串。

血狼默默地制作自己的活扣,看都没有看他一眼。

戴维没有气馁,他挪动着身体,来到血狼旁边:“我保证不会逃走,你看,我对沙漠充满了恐惧, 没有马我是绝对不会进入那个地方的。我从来不做没有准备的事情,从来不!所以……”

“吃吧。”血狼放下活扣,把一串肉塞进他的嘴巴。

戴维连忙把那块肉抓出来,挣扎着说完:“所以,你不必把我绑起来睡觉,我是说不用捆手也不用捆脚,我就乖乖地躺在这里,这块垫子上。”

他甚至拍了拍身下。

“那是我睡觉的地方。”血狼说。

“哦,我不介意睡这边,”戴维立刻指着另外的方向,“没有垫子也可以,那些皮毛借给我保温就行了。”

“你可以用,但不能在那里。”血狼说,“如果不想被捆起来,就睡到我身边。”

“我浑身很脏很丑,我还没脱靴子,”戴维威胁到,“你不会喜欢我脱下靴子的。”

血狼指了指面前那桶水:“清洗好你自己,灰雨去给你找合身的衣服了。”

穿鹿皮,睡帆布,看着帐篷顶上的星空,旁边还有一头狼,这要能睡着就奇怪了。戴维很想再努力争取一下,但他意识到别把帐篷的主人惹得不耐烦,能不被捆着睡觉已经算是尊重人权了。

他迅速地把那块烤肉咽下去,然后又狼吞虎咽地干掉了烤在石头上的饼子——那味道像是玉米做的。在解决了“晚餐”后,戴维又解下了领口的方巾,开始洗脸和擦身体,把满是沙土的靴子脱下来,丢到帐篷外面,然后用桶里剩下的水冲洗双脚。

这简陋清洁手段在过去会被戴维认为是对卫生的敷衍而嗤之以鼻,但此时此刻却仿佛是让他重生的弥撒。他回到帐篷里,把湿漉漉的双脚放在火塘旁边,不再有饥饿和寒冷。

“把你的衣服脱掉,”血狼面无表情地说,“它太脏了。”

戴维低头看了看,这件衬衫上确实灰土和汗渍,他又看了看血狼的“床”。好吧,他认命地解开扣子,虽然不想承认,但那张垫子看起来的确算得上干净。

这时那个叫灰雨的印第安少女又从外面走进来,手里拿着一件衣服,她递给血狼,又说几句,扭头出去了。血狼把那件衣服又扔给了戴维。

这是一条裤子……戴维艰难地辨认了两次,确认它只是一条裤子。虽然它是柔软的鹿皮,用粗线缝合得很好,裤型也不错,有点H&M的感觉,但它仍然只是一条裤子。

“上衣在哪儿?”戴维问,他有种不详的预感。

“冬天的时候有,或者老人们会穿。”雪狼命令道,“换上裤子你才可以睡觉。”

我会在晚上冻死吗?我会因为冷而抱住这头狼吗?我不换他会不会把我从帐篷里踢出去?或者把我重新捆起来吊在帐篷上,就跟那条狐狸皮一样?

戴维屈服了,他扒下裤子,套上被施舍的这条。然后他来到那堆皮毛前,把能裹在身上的都抱起来——反正血狼许诺过他可以……

但就在把皮毛拿开的一瞬间,戴维却突然愣住了。

在这堆皮毛下,是一个箱子。一个深棕色的木头箱子,不大不小,四角包着铜皮,两根铜条给它加固了,上面还有一把满是铜锈的大锁。这箱子怎么看,也不像是印第安人的东西,倒有点像戴维·琼斯放心脏的聚魂棺(注2)。

他蹲下去,握住了那个铜锁,用指甲挂去表面的 一层浮绿,铜锁上雕刻了两个名字的简写,“K·M&A·M”。他的脑子里闪过一种奇怪的感觉,就仿佛黑夜中一只萤火虫突然飞起来,但又很快投身于灌木的阴影中。

这个血狼是个骗子,戴维想,他说毛嘴子是坏蛋,可很明显他也打劫过白人,甚至连赃物都还保留着呢。不过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自己的确得非常小心,万一他发现他时刻准备着要逃走呢?

 

 

1:迪斯尼动画电影《风中奇缘》的女主角。

2:都看过吧,加勒比海盗第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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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异乡人
  • 状态:连载中
  • 类型:原创-小说
  • tag:搞笑 穿越
  • 发布时间:2017-06-15 16:05:14
  • 作者有话说:

    (=@__@=)这就是个相声剧吧?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