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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nopsis

迦陵频伽,此云妙音鸟,本出雪山,壳中即鸣,音声清婉,和雅微妙,为天、人、紧那罗、一切鸟声所不能及。


 

  几天之后,我接了一个洗发水的广告。

  广告公司是相熟的,价钱压得极低,原因是他们请了一个有名的模特,所以顾此失彼。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多数情况下模特比摄影师牛,世界上没有人不晓得玛丽莲·梦露,可是又有几个人知道米尔顿·格林?

  那模特有一头男孩子般的短发,染成明媚的野李子色,我从没见过那么高佻玲珑的身材,那么挺直秀丽鼻子和圆润的嘴,眉眼更是亮丽得让人精神一振。虽然她很有点名气,却没有架子,不止没有架子,我简直怀疑她对我有好感。我称她“易小姐”,她似笑非笑地横我一眼:“叫我芳菲。”

  我立刻被电到,得意洋洋地告诉老莫。他一盆冷水泼下来:“别自作多情了你!”

  又教训我说:“她们以买弄风情为职业,当然要时时加以练习,你以为在勾引你,其实是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

  我或许是该听老莫的话,他成天在模特丛中混,经验丰富。可是又不服气:“那你说玛丽莲·梦露和米尔顿·格林是怎么回事。”

  他说:“小子,你给我记住,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只知道梦露不知道格林,我们也要立场坚定,梦露只是三流艳星,米尔顿·格林却是摄影大师。”

  我抗议:“格林是大师没错,但梦露也不是三流的。”

  老莫说:“你完了,那个狐狸精果然不是徒有虚名。”

  她是不是狐狸精我不知道,但是又怎样,哪个男人不喜欢狐狸精?

  琪琪也笑话老莫:“他被狐狸精迷死了又怎么?你急个什么劲儿?是不是自己在混了这么多年,还没有得过一次美人青睐,看到人家有成就,心中妒忌。”

  老莫气得发昏,不敢冲琪琪发作,只好使劲儿踩我的脚,冲我吹胡子瞪眼睛。

  我苦笑:“你不用踩我的脚,人家开一辆白色跑车,漂亮得让人控制不住要吹口哨,据说值一个金矿,我发烧到四十度也知道她不是我那盏茶。”

 

  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她在透过镜头向我眉目传情,更觉得自己在隔着取景框吃她的豆腐。休息时她找我聊天,话题十分敏感,诸如“你们是怎么看我们这样的女人呢”、“在你看来我的脸是否有资格流传后世”,甚至“你的女朋友不知会怎么想哦”。

  我老老实实,但避重就轻地说:“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觉得你十分漂亮且气质不俗,绝对有资格流芳百世。我现在没有女朋友,有女朋友的时候没有拍过这样的片子。”

  她露出惊讶的表情,程度拿捏真是恰倒好处:“哦,发生了什么事?”

  “她处处比我强,我心胸狭窄,离她而去。”

  她微笑:“听你说,好像全是你的错。”

  “根本就是我的错。”

  她摇头:“我原来的男友却说我贪慕虚荣。”

  我说:“人总有权利选择自己要过的生活。”

  她闭上眼睛,又睁开:“你真会说话。”

  咦,我还算会说话?我受宠若惊,顿时不知说什么才好。

  她才叫会说话,说话的时候歪着头,微微抬起一边的肩,脸颊轻轻蹭过肩头。这是她的一个标准造型,同时把金色的凉拖半吊在脚上,一下一下地踢我的牛仔裤。至此我终于确定她在引诱我,不管有意还是无意。

  我也承认我确实被她诱惑,到脚趾都那么好看的女人真的不多,我给她的脚和凉拖拍了一组特写。连夜洗出来送给她,连自己都觉得像纯情少年的做派。她仔细地看了很久,说:“我几乎要相信你是喜欢我的了。”

  我当然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

  我和前任女友相处半年,才敢在编前会上给她传纸条:“如果我说我喜欢你,你是否会撕掉这张纸条。”而且当时我真有这样的担心。她微微一笑,把纸条夹进采访本——如此明显的示意,我还是又过了一个月,才鼓足勇气第一次约她。

  但现在,我只认识她四天,就对她说:“我当然是喜欢你的。”然后,在下一秒钟,我就吻了她。

  我们的合作到今天为止,广告已经拍完了,她就要开着跑车离开。可她是这么的美丽,在我认识的人之中,她是最美丽的一个。

  她说:“今天下午我没什么事,也许你愿意请我吃冰激凌?”

  我惊讶:“我以为模特都不吃冰激凌。”

  她笑:“这个月我瘦了两斤,可以纵容自己一下。”

  我也笑:“请女孩子吃冰激凌是我的梦想。”

 

  那是一间美丽的冰激凌店,深深的店堂,阳光在黝黑的木地板上画出橘黄色的方块,木制吊扇在半空中缓缓转动,把略嫌冷冽的空气扇成阵阵清风。

  据说这只牌子的冰激凌,是世界上最贵的,我偷偷检查了一下自己的钱包,还好还好。

  她说:“我最喜欢这里的吊扇,让我想起《卡萨布兰卡》。”

  我看着她,她是值得那辆跑车的。但是那送她跑车的人知道么?他曾和她一起看《卡萨布兰卡》么?他知道英格丽·褒曼游移的眼神是因为她也不知道影片的结尾是怎样的么?英格丽·褒曼没有留在卡萨布兰卡,正如有人说过,你不能放弃做第一夫人的机会而留在摩洛哥的一间小酒馆里。

  我说:“如果我在卡萨布兰卡有一间酒店,你是否会来看我。如果我请你留下来,你是否会留下。”

  说完后又非常紧张,因为太像求爱的话,但我不是那个意思。

  当然她明白,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美丽的不事劳作的手,涂着淡茶色的指甲油。我不知道我是否真的爱上了她,但在那一刻,如果你说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她,我会觉得像摘掉了我的心。

  她说:“如果我们有半年的时间,我就和你结婚,我们到云得米尔湖边租一栋小别墅,那里最美的是秋天和冬天;如果我们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就和你私奔,我们租一辆敞蓬跑车,沿意大利东部亚玛菲公路开车到罗马;如果我们有七天的时间,我就给自己放一个假,到长城脚下借老潘的公社小住;如果我们有一夜的时间,我就和你去开房间,我告诉你,狄奥莉丝慕是我是唯一的睡衣……”

  如果我年轻十岁,我会对她说我爱她;如果我年老十岁,我会见识她的“狄奥莉丝慕”。可是现在我不能,我说,声音里有太多的感情,听上去荡气回肠,我说:“你这样的一个女人……”

  我说不下去了,老莫说得对,我不该爱上她,这不是真的。

  她微笑:“你见识到了什么叫作沦落风尘吧。”

  我久久地看着她明媚如画的微笑,摇头道:“不,我见识到了什么叫作倾国倾城。”

  她笑得用手掩住面孔:“我认识的人里面,你最会说话。”

  我最喜欢看妩媚的女子不经意间露出一点稚气:“我原本是个最不会说话的人,在你面前,忽然变得会说话了。”

  她越发笑得花枝招展,然后,又沉静下来,轻轻地说:“可惜不是真的。”

  我看着她,仿佛被人在鼻梁上揍了一拳,原来她也知道,不是真的。

  太美丽的人,太动听的话,从来都不是真的。我一直很会说话,对她,对我的前任女友,不温不火,有多么真诚就多么真诚,没有一个用错的词,没有一次失态和失控,就像我拍的那些相片,美丽、洗练,恰倒好处。

  真正的感情不是这样的,真正的感情是张口结舌,是笨嘴拙舌,是说错话,做错事,急得冒汗,越描越黑……安塞·亚当斯拍那套沙漠的月落与日出的时候,在撒哈拉如一条狗般生活了半个月。他说:“心里仿佛有一团火在烧。”说得真好,那才是真的在爱和创作了。

  我这只好算调调情,解解闷,拍拍片子罢了。

  我爱她的话,她是英国首相也没有关系,何况只是执行主编;我爱她的话,她是皇帝的女人也没有关系,何况只是一个殷实商人。不不,我不爱她们,我只爱我自己。

  我不爱撒哈拉的日出与月落,我也不爱北极光,我只爱摆弄相机。

  我说,其实不只是对她,只不过此刻她就坐在我面前,我说:“对不起。”

  她诧异:“这是怎么说?”

  我还是说:“对不起。”

  她慢慢明白过来,温柔地说:“可是,我不是你要说对不起的那个人。”

 

  正在这个时候,门口的风铃叮当一响,一个女孩子推门进来,穿着玫瑰红的吊带长裙,长发飘飘,一进门就放肆地踢掉了脚上的鞋子。那是一双玫瑰红缎带编成的凉鞋,鞋跟足有九公分,其中一只朝我们这边作低空飞行状。“呀!”女孩子惊叫一声,鞋子嘎然而止,以极其美丽的姿态横陈在地板上。

  我们被这意外的插曲打散了所有的惆怅和感伤,三个人一起看着那只鞋,又同时笑起来。

  女孩子见自己的鞋子没有造成危险,就不再理它,笑盈盈地向我们点了点头,走进来。不知何时,店里已经为她摆起了满满一桌冰激凌。

  我从来不知道冰激凌可以做出这么多花样:有的淋着晶莹的果粒和糖浆;有的浇着浓郁的巧克力酱;有的洒着闪亮的糖霜和冰屑;有的点缀着精致的奶油花边;有的做成胖胖的雪人,戴着半个樱桃做的帽子;有的做成高高的雪山,端上来的时候还点着火;有的被放在半个金黄的菠萝里;有的夹在两片淡黄的芝士之间;有的包在半透明的糯米皮里,有的裹在鲜红的草莓外面……玫瑰红的女孩子拿着一只长得出奇的银色冰匙,开始吃这一桌子冰激凌。

  她吃得非常放肆,这里一勺那里一勺,大口大口往嘴里送,好像这一桌子冰激凌全是她的——也的确全是她的。有的冰激凌开始融化了,就被端下去,换一份同样的上来。雪白的桌布上不一会儿就被她弄得奶油淋漓,还有她的长裙和地板。

  她赤脚踩过地板上的冰激凌,留下一个个腻腻的小脚印,还有她的头发,老天,她竟全然不顾自己的头发落到冰激凌上,又扫过她的脸和肩膀,一道道斑斓的印子,觉得不便,就用手随便一掠,又把冰淇淋揉进头发里。面对这种吃法,任何人只能“叹为观止”。

  我忽然想起大学的时候,学校外面有一条林荫路,路旁小店里摇的奶油花生冰激凌非常有名。我曾经看到两个中学生在那里比赛吃冰激凌,每人拿着四支,吃得稀里哗啦,笑声和尖叫声传得老远。路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那时我突然很想要一个贪吃的小女朋友,带她来吃冰激凌,一口气给她买四个,看她吃得满脸满身都是。

  回忆起这段往事,我不禁抱怨起来:“不知为什么,也许我的运气不好,交往的女孩子个个视冰激凌为畏途。有一个干脆说:‘引诱女孩子吃冰激凌的人不能成佛。’还有一个说:‘奶油!花生!冰激凌!任何一个词都能够把人吓跑了,何况是奶油花生冰激凌!’”

  她笑得把头埋在臂弯中,说:“为什么我念大学的时候,没有遇到像你这样的男生?”

  我问:“如果我带你回我的大学,请你吃冰激凌,你会不会一气吃四个?”

  她温柔地说:“我一向以为,把冰激凌当饭吃是世上所有女孩子的梦想。”

  说话的时候,她一直注视那个玫瑰红的女孩子,眼睛里满是羡慕和怜惜。她说:“有一回生日,有人为我包了一间娱乐城,为我们弹钢琴的男孩子漂亮得不像话,他整夜只看着我一个人,我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对我微笑,那微笑里仿佛有光芒。后来我听见他悄悄地问旁人:‘那玫瑰一样的女人是谁?’人家对他说:‘她已经是插在瓶子里的玫瑰了。’我看到他眼睛里的光芒暗淡下来,那一个晚上,我哭了。”

  她说得很慢,仿佛有余音袅袅,如此动人,让我不禁猜想,以后的日子里,她会不会对人说起另一个情景,说起某个下午的冰激凌店里,她和一个拍片子的男孩子在一起,那里的吊扇如卡萨布兰卡,那里的空气里荡漾着冰激凌的甜香,他看着她,无限感伤地说:“你这样的一个女人……”但她还是要离开,因为她的白色跑车就停在外面。

  其实我是明白的,她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谈几个小时的恋爱。

  或者我也不过是用这个美丽的下午,来爱几个小时。

  但我知道我会记得一辈子。

  那个傍晚我为她拍了许多片子,直到光线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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